2007年7月26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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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生七年后终于讨回亲生女儿
美国法官:亲生父母在争取监护权方面应享有优先权
赵广俊

  终回母亲怀抱
  当地时间7月23日,备受中美两国关注的“贺梅案”的主人公——贺梅终于合法地回到了亲生母亲的怀抱。此前,美国田纳西州孟菲斯青少年法庭的珀森法官签署了将贺梅养护权交给其亲生父母的法令。至此,一场持续了7年之久的“夺女官司”终于了结。
  在孟菲斯青少年法庭的安排下,贝克全家,这个“监护”贺梅7年之久的家庭,于当地时间7月20日8时30分把贺梅交给了青少年法庭指定的监护人和少儿心理专家。7月23日,贺梅重新回到亲生父母贺绍强夫妇的怀抱。

  “寄养”寄出纠纷
  上世纪90年代中叶,贺梅的生父贺绍强只身一人前往孟菲斯大学读书,1998年回国探亲时带回了妻子罗秦,两人在田纳西州孟菲斯市安家落户。由于初到美国,经济拮据,生活过得一般。不巧的是,他们的大女儿贺梅出生之时正赶上贺绍强面临着一场官司,本来就不富裕的生活更加窘迫。当时的情况让他们根本无力抚养这个嗷嗷待哺的小生命。最终,他们通过当地的一个服务机构将刚刚出生4周的小贺梅交给了贝克夫妇临时代养,时间是3个月。
  选择贝克夫妇作为孩子的临时监护人是因为此前两家人就已经在教会相识,后来还成为朋友。贝克很喜欢孩子,他从1997年就想收养一个孩子,但一直没有合适的。贝克向他们表达了可以替他们带孩子的善意,贺家同意了。
  最初,贺绍强夫妇盘算等孩子稍大一点儿就送回国内交给祖父母抚养,但由于一直没有找到可以帮他们将孩子带回国的合适人选,这样接女儿回来的事情也就拖了下来。但贺绍强夫妇没有想到的是,贝克作为临时抚养人越来越喜欢上了这个中国孩子,而这个孩子也同贝克家人建立了感情。当贺家决意要将孩子送回国内交祖父母抚养时,贝克家已经开始酝酿领养这个中国孩子,甚至拒绝了贺家要求领孩子外出照相的要求。就这样,昔日的朋友为了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反目为仇。

  案件惊动大使馆
  贝克从2001年始申请收养贺梅,他们的申请得到了当地几个法庭的支持。地方法官认为,在贝克提出申请领养前,贺氏夫妇已经有4个月没有尽探视孩子的义务。按照田纳西州的法律,4个月没有探视孩子构成遗弃和被视为自动放弃监护权,因此裁决贺氏夫妇不能再同其女儿进行任何形式的联络。
  2004年5月12日,田纳西州巡回法院奇尔德斯法官作出终止贺绍强夫妇父母权的判决。这一判决也唤起了当地华人以及一些民间组织的广泛义愤。为了替贺家讨回公道,当地华人成立了“贺家团圆基金会”,为贺家向法庭争取父母权而努力着。
  中国驻美大使馆也始终关注着此案,呼吁美国各级法庭秉公审理,并多次派员旁听法庭审理过程。接到贺绍强夫妇上诉请求的田纳西州上诉法院,于2004年12月23日作出了维持巡回法院原判的判决。中国大使馆官员对此再度发表谈话,对上诉法院的裁决表示遗憾,并表示将随时向贺绍强夫妇提供必要的帮助。
  在贺绍强夫妇的抗争和社会各界的援助下,田纳西州高级法院受理了此案。2006年,田纳西州高级法院开庭进行庭内辩论。中国驻美大使馆在开庭前也致函法院,希望秉公审理,并派员临场旁听。
    经过激烈辩论,2007年1月23日,田纳西州高级法院以“亲生父母在争取监护权方面应享有优先权”为依据作出裁决,推翻田纳西州巡回法院的判决,恢复贺绍强夫妇的父母权,并将贺梅案退回孟菲斯青少年法庭,要求青少年法庭负责处理贺梅回家的过渡安排。法庭不仅允许贺梅可以在生父母家过夜,而且还制定了7月将贺梅归还贺家的时间表。
  贝克夫妇不服田纳西州高级法院的裁决,遂上诉联邦最高法院。5月25日,联邦最高法院负责此案的大法官史蒂文斯作出最终裁决,否决了贝克夫妇的要求。

  催生一部法案
  一个要回自己孩子的简单官司打了将近7年时间,自始至终,美国各级法庭对该案的认识差别甚大,以至于最初地方法院的认定到州高级法院的判决出现了180度的大转弯。
  2007年1月23日,田纳西州高级法院判决恢复贺绍强夫妇父母权的主要依据之一是,亲生父母在争取监护权方面应享有优先权。这一判决公布之后,一向关注贺梅案的田纳西州民主党众议员哈德威向州众议院提交了名为“贺梅法案”的HB0351号议案。这部吸收了州高级法院裁决的依据和内容的议案,立即获得了众多议员的支持,6月4日以54票支持、31票反对得以顺利通过。尽管州参议院尚未对这部法案作出表决,但参议院司法委员会已经明确表示,将在明年某个时候对这部法案进行表决。一旦这部法案在参议院得以通过,那么田纳西州原有有关父母权认定的法律将失效。
  田纳西州首席检察官在贺梅案了结时也承认现有法律的弊端,“为了父母权和公正”网站引用他的话说,“这个法律制度允许贺梅在贝克夫妇的‘非法监护’下生活了7年之久”。而立法者所以制定新法案的根本原因就是要避免类似事件和人间悲剧再度发生。